<nav id="u920j"><sub id="u920j"><video id="u920j"></video></sub></nav>
<em id="u920j"><ruby id="u920j"></ruby></em>

    <li id="u920j"><acronym id="u920j"><cite id="u920j"></cite></acronym></li>
  1. <th id="u920j"></th>
    <progress id="u920j"></progress>

    <legend id="u920j"></legend>

    <em id="u920j"></em><rp id="u920j"><object id="u920j"><blockquote id="u920j"></blockquote></object></rp>

    <th id="u920j"><track id="u920j"></track></th>
    <dd id="u920j"></dd>
    <li id="u920j"><tr id="u920j"><u id="u920j"></u></tr></li>
    <dd id="u920j"></dd>

    市政府關于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通知(試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通知(試行)

    杭政函〔2015〕102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應對全球貿易發展新變化,搶占跨境電子商務制高點,加快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推進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各類相關業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主體培育
        (一)推動傳統外貿企業轉型發展,對具備進出口經營權、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且達到一定規模的傳統外貿企業給予重點支持;積極鼓勵各類經營主體申辦進出口經營權,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鼓勵各類專業市場探索嘗試新型業態,充分利用跨境電子商務開拓新的國際市場。具體實施細則由市商務委和市財政局另行制訂下發。
        二、鼓勵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建設
        (二)鼓勵各類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為外貿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服務。對年成交額超過1億美元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每招引1家年進出口額在100萬美元以上的外貿企業在平臺上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給予不超過2萬元的資金扶持。每家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的資金扶持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三)鼓勵各類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針對特定國家和地區開設子網站或獨立頁面。對年成交額超過1億美元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針對英語國家和地區開設子網站或獨立頁面的,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資金扶持;針對非英語國家和地區開設子網站或獨立頁面的,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資金扶持。
        (四)鼓勵各類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采取措施提高跨境電子商務成交額。對年成交額超過1億美元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跨境電子商務成交額年增幅超過1000萬美元的,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資金扶持;年增幅超過5000萬美元的,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扶持;年增幅超過1億美元的,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扶持。
        三、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引進培養
        (五)鼓勵在杭高校根據自身條件,整合現有師資力量,結合產業發展實際需求開設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對開設跨境電子商務專業,且納入全國高等院校統一招生計劃的在杭高校,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扶持。
        (六)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通過在杭高校及經認定的社會培訓機構(含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為員工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培訓。對年培訓人數超過30名的企業,給予企業不超過實際培訓費用20%的經費補助,每家企業每年經費補助最多不超過10萬元。
        (七)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引進跨境電子商務專業人才。符合“杭州市人才新政27條”相關條件的高端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可優先享受相關政策。
        四、鼓勵跨境電子商務園區建設
        (八)鼓勵各區縣(市)政府、各國家級開發區管委會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園區。對新建跨境電子商務園區,由當地國土資源部門優先保證用地指標。
        (九)對入駐跨境電子商務園區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物流倉儲企業,給予租金減免。對園區重點引進的跨境電子商務相關企業,可采取“一企一策”的重點扶持鼓勵政策。上述政策由各區、縣(市)財政局或園區主辦單位負責制訂并實施。
        (十)對引入園區的重點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由當地國土資源部門優先落實土地指標;相關部門要開通綠色通道,并相應減免各項收費。
        (十一)對經市級商務主管部門認定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其實際使用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且入駐有跨境電子商務實績的企業超過20家的,給予園區主辦方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鼓勵跨境電子商務物流建設
        (十二)鼓勵企業建設公共海外倉儲設施。對被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列入省級跨境電商公共海外倉建設試點名單的企業,除省級扶持資金外,市級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扶持;對被市級商務主管部門列入市級跨境電商公共海外倉建設試點名單的企業,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扶持。
        (十三)鼓勵完善倉儲企業配套服務。在杭州本地為跨境電商交易平臺提供公共集貨倉儲服務的企業,倉儲面積達到1萬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合同實際使用面積給予不超過3元/平方米的租金補助,每家企業享受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十四)鼓勵各類企業開設綜合型物流專線,擴大運能。對開設國際物流專線且每周有1班次以上的企業,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資金扶持。對國際空運航線的扶持政策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引導和培育杭州航空口岸新開國際航線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政辦函〔2009〕25號)執行。
    六、鼓勵跨境電子商務融資體系建設
        (十五)有效運用股權投資方式支持我市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的發展。引導各類股權投資企業對我市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開展投資;鼓勵社會股權投資機構與政府合作建立面向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的投資基金;我市建立的各類政府性產業基金應將跨境電子商務作為重點投資領域予以重點關注。
        (十六)完善政策支持機制,創新政策支持方式,積極緩解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對信用擔保機構給予我市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的信用擔保,按我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風險補償政策予以支持。
        (十七)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鼓勵有資質的信用保險機構為我市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信用擔保服務。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應用信用保險產品,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的投保費用,給予不超過投保費用40%的資金補助。
        (十八)由市財政出資,與在杭州市注冊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共同建立跨境電子商務風險資金池,防范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流程中的各類風險,具體實施細則由市商務委和市財政局另行制訂。
        七、鼓勵做大跨境電子商務出口規模
        (十九)積極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上規模經營,努力做大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增量,具體實施細則由市商務委和市財政局另行制訂。
        八、附則
        (二十)享受以上各項資金扶持的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1.在杭州市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
        2.在杭州市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相關業務且納入杭州市跨境電子商務統計體系。
        (二十一)上述條款涉及財政資助或獎勵的,除條款內容有明確規定外,均按市政府相關規定,由市財政和區、縣(市)財政按財政分攤比例共同承擔。各區、縣(市),各國家級開發區應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實資金,保證配套資金足額及時到位。
        各區、縣(市),各國家級開發區應結合實際,出臺本地區跨境電子商務扶持政策。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商務委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6日
     
    美国一级黄色片|自拍在线|大香蕉网站在线观看|青青草草黄色